2022年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招聘简章

2022-01-17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招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8:0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甘肃事业单位面试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

  为缓解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医疗卫生人员短缺问题,充实人员资源总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结合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实际,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10名。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面向全国,不限户籍招聘备案制人员10名(详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条件取得时间限定在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ckdqbrcg@163.com。

  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8:00

  3.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4.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5.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最高学历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起始至最高学历)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6.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7. 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

  1.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12:00,应聘人员在邮箱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应随时登陆报名邮箱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对于无人报名或资格初审后无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整专业、学历、岗位条件后进行补充报名。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考试前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准考证、健康码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以备检查。

  3.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一科,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4. 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文字进行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科目分别划定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于资格复审前7日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2.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 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 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凡岗位招聘人员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 应聘人员提交的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其他测评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准考证号、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面试前7日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2.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招聘考试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笔试。

  3. 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应聘成功人员工作一年内辞职或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后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2.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1.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和个人档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 公示结束,报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1. 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3次。

  2.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3.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中国策克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5. 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6.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策克口岸经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0483-6520306

  (二)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83-6523075

  (三)咨询及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yxy.hxu.edu.cn/info/1257/33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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